欧盟《数字市场法》11 月 1 日起生效:科技公司需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、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

  10 月 31 日消息,据央视新闻报道,欧盟今年 3 月制定的旨在规范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运营的《数字市场法》(Digital Markets Act)将于当地时间 11 月 1 日起生效。

欧盟《数字市场法》11 月 1 日起生效:科技公司需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、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

  该法生效后进入为期 6 个月的关键执行期,到明年 5 月 2 日,所有自认为应被归为“看门人”公司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主动向欧盟委员会申报。欧盟委员会在 45 个工作日内会确认这些公司是否符合“看门人”公司的标准。一经确认,这些公司有 6 个月的过渡期,在此期间,公司须确保其遵守《数字市场法》的各项规定。

  按照以上程序,欧盟《数字市场法》将最晚在 2024 年 3 月 6 日全面落地实施。

  IT之家获悉,此前欧盟《数字市场法》规定,大型科技公司企业只有在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,才可将个人数据用于有针对性的广告。要能允许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、虚拟助手或搜索引擎等。而违反规定的公司将面临全球年营业额 10% 的罚款,多次违规的累计罚款上限可达 20%,并可能面临收购禁令。

  《数字市场法》将涵盖网络中介服务、社交网络、搜索引擎、操作系统、在线广告服务、云计算、视频共享服务、网页浏览器和虚拟助理等方面的领头羊,适用于市值达到 750 亿欧元、年营业额达 75 亿欧元、每月至少 4500 万用户的公司,Alphabet、亚马逊、苹果、meta 和微软等公司都符合这些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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